《挑灯夜读唐传奇》
第44节

作者: 擢倚天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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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20 15:46:53

  冯梦龙在《情史》卷九《娟娟》一文后又记录了一件事。说南唐的内史舍人张泌,起初与邻居的一个洗衣服女孩相爱,后来一年多没有看见,导致他精神恍惚,一天到晚都想着这个女孩,夜里做梦一定会梦见她,于是他写了一首诗寄给这个女子:
  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栏斜,
  多情只有春秋月,犹为离人照落花。
  这是张泌一首最有名的诗。所谓“精神凝一,夜必梦之”,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后面我们谈到的《飞烟传》中飞烟所言的“视远如近,情契魂交”也是这种恋爱中的人们特有的爱情心理,不知道看官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陈玄祐的《离魂记》并不是第一篇离魂题材小说,在此之前,离魂的故事业已在小说中出现,如南朝宋刘义庆的《幽冥录·庞阿》即是。这篇小说是这样的:

  钜鹿有庞阿者,美容仪,同郡石氏有女,曾内睹阿,心悦之。未几,阿见此女
  来诣阿。阿妻极妒,闻之,使婢缚之,送还石家,中路遂化为烟气而灭。婢乃直诣
  石家,说此事。石氏之父大惊日:“我女都不出门,岂可毁谤如此?”阿妇自是常加意
  伺察之。居一夜,方值女在斋中,乃自拘执以诣石氏。石氏父见之,愕眙日:“我
  适从内来,见女与母共坐,何得在此?”即令婢仆于内唤女出,向所缚者奄然灭焉。
  父疑有异,故遣其母诘之。女日:“昔年庞阿来厅中,曾窃视之。自尔仿佛即梦诣

  阿,及入户,即为妻所缚。”石曰:“天下遂有如此奇事!”夫精情所感,灵神为之冥
  着,灭者盖其魂神也。既而女誓心不嫁。经年,阿妻忽得邪病,医药无征,阿乃授
  币石氏女为妻。
  在这篇小说里,石氏女因看到庞阿而“心悦之”,于是精魂离身而去与庞阿相会。志怪小说的初衷在于搜奇记异,而此文在述奇绘异之时,却在不经意问开拓出表达男女相慕至深以致魂牵梦系这一爱情主题的绝好模式。

  自此以后,离魂故事遂在小说中不断涌现。写得最出色的小说应该是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阿宝》,把阿宝因痴情而离魂的情节写得淋漓尽致。孙子楚三次离魂,而三次又各不相同,囊括了中国古代的所有离魂模式。第一次路见阿宝,魂离开身子随阿宝三而去,导致夜夜在梦中与阿宝相会,而自己的肉体却终日躺在床上沉迷不醒,只说自己在阿宝家。孙家人招来道士,便去阿宝家招魂。阿宝得知真相,被孙子楚的深情感动得一塌糊涂。

  第二次再次相遇,已经心有灵犀,二人眉来眼去,孙子楚回家就吃不下饭,天天把阿宝想得不得了,只恨自己魂已归,无法再次脱身。忽然看到一只鹦鹉将要死去,寻思自己若是鹦鹉,就能飞去找阿宝了。想着想着就真成了鹦鹉,扑楞着走了。而后便一直在阿宝家待着。只吃阿宝喂的食物,说能每天看着她,就心满意足了。阿宝感动得一塌糊涂平方了。就把鞋子脱下来,当作定情信物,对孙子楚发誓,他还魂之后一定嫁给他。于是两人就结为夫妻俩。

  第三次孙子楚阳寿太短,去世之后,阿宝也活不下去,绝食上吊。原来铁面无私的阎罗王也被他夫妻俩的恩爱感动了,额外施恩,让他们还魂人世,多享受人间爱情的欢乐。
  除此之外,《阿宝》的独特之处还在于,以前的离魂故事,离魂者常为女子,而这篇小说里的离魂者孙子楚却是货真价实的男性。
日期:2012-03-26 17:04:22

  戏剧里离魂的故事就更多了。
  元末明初,瞿佑的《剪灯新话》卷一里也有类似的故事《金凤钗记》。写大德年间,扬州富人吴防御与宦族崔君为邻,交情深厚。崔有一个儿子叫兴哥,防御有女名兴娘,在襁褓双方就约为婚姻。后来兴哥随父远行,十五年不通音信,兴娘抑郁而死,等到崔生归来,早已人去楼空。兴哥滞留在吴家,兴娘神魂附在她妹妹庆娘病体,私下与兴哥偷情,后来兴哥与庆娘结成佳偶。小说歌颂了这对青年男女生死以求爱情的美好精神。艺术上文辞华美,好用骈偶。构思很明显受到《离魂记》的影响,后来凌濛初在“二拍”里改编成《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妹病起续前缘》。

  就戏剧来说,《离魂记》的影响也十分深远。元杂剧《倩女离魂》就是在《离魂记》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戏剧,长期以来,它以其特殊的情节、艺术特色受到世人的亲睐。《倩女离魂》取材于《离魂记》,但又不拘泥于《离魂记》的内容,它巧妙地结合元代特有的社会思想背景,在人物、情节、结构关系等几个方面作了合理的创构,使这部戏剧为后人所推崇。同样,明代的汤显祖《牡丹亭》也是描写女子因爱而离魂。这位老汤说得更明确:

  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
  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溟莫中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
  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而不可与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
  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
  笔者想到现在社会里守身如玉的人少而又少,快餐式婚姻到处都存在,认识几天后就匆匆忙忙结婚,结婚没有多少时间又迅速离婚,似乎把结婚离婚当作家常便饭,随意得很。无论是男子还是女生,都把自己的处子之身看得很轻,可以随便与哪个异性上床。而讲贞操反而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了。更有甚者,那些二十多岁的青年,因为还是处子之身而觉得不能得到异性的青睐、自己没有本事而羞愧。和古人相比,相差何啻万里!

  古道不存,还有什么话说?我们只能对它说:呜呼哀哉,伏惟尚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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