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女性纪传体通史:稗官女史》
第5节作者:
大胡子二零 而造就女娲的另一个原因很有可能也是战争。
女娲也很有可能是这一场规模宏大的统一战争的胜利者,也是一个时代的统一者,或者说是这一个时代最后的赢家。在东方这片土地上,由于一个女人的勇敢,而使她的部众脱离了危险,还是她的勇敢(战争),实现了各部落的统一,民族间的融合,从此奠定了华夏民族的基础。
拯救与统一,这就是女娲的贡献,也是最真实的女娲所做的最真实的事迹。
&女娲对华夏族的贡献:
女娲先统一了部族又拯救了部族,这种双重的功绩,让她声名鹊起,四方臣服。
女娲赢得了华夏族的尊重和臣服后,她又做了一些事情。
《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
《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娲所以七十化也。”
以上三段史料,都是说女娲创造了世界上很多东西。“一日中七十变”就是说女娲一天能造出七十样东西来,这可比爱迪生一周一个发明效率要高得多,而且都是原始发明,绝无实用新型。
以上的描述多少有些夸张,与其他的中国创世神的造物描述也有些矛盾(比如盘古和夸父)。所以对这些记载大家也可不必这么认真。
但不可否认的是女娲的创造力确实很强,我举一个例子。
《博雅》引《世本》云:“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帝王世纪》(晋.皇甫谧撰):“女娲氏,风姓,承疱羲(疱羲就是伏羲)制度,始作笙簧。”
翻译过来就是女娲发明了“笙簧”这个东东,这些记录我认为都是比较可信的,因为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提出过发明权异议。
我一开始看到这个记载的时候,结合上下文认为“笙簧”是女娲独创的一种制度,但后来看到《唐乐志》:“女娲作笙,列管于匏(pao,二声)上,纳簧其中。”才知道原来女娲还很有音乐细胞,“笙簧”其实是一种乐器。
但是,说“笙簧”为一种制度也不能为错,“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有繁衍滋生人类之意。五代后唐马镐《中华古今注》:“上古音乐未和,而独制笙簧,其义云何?答曰:女娲伏羲之妹,人之生而制其乐,以为发生之象。”
上面古文的意思是说“笙簧”是女娲创造的一种为人的降生而演奏的特制的乐器,我理解可能是在人的降生时要用笙簧演奏来举行某种仪式,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女娲在上古时代还被叫做婚姻之神,那个时代人们是不拜月老和送子观音的(那时没有这两位神仙)。
《风俗通义》记载女娲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繁衍后代。我个人认为这个说法有待商榷,婚姻制度不可能是由一个人创造的,而是由后世历经很多代人的努力才逐渐完成的,就是到了现在,婚姻法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还有人说“同姓不婚”,也就是宗族不通婚的理念就是从女娲那开始的,这个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不仅女娲和伏羲兄妹结为了夫妻,她的儿女也结为了夫妻。
再者说,这并不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左传.禧公二十三年》中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藩”,这个记载见于春秋时期,人们认识到宗族婚姻影响生育质量这个问题肯定不会这么晚,但是要把它形成制度是很难的。
还是那句话,哪里去找那么多合适的外族女子去给部落生孩子?你四五条鱼放在一起,他们肯定会近亲生育,没办法这是条件所限,在那种条件下就不可能产生那样的制度。当人口多起来的时候,人们自然也就认识到了这个道理,也就不愿意再找什么哥哥啊、妹妹啊结婚了,后来甚至连表兄妹也被禁止通婚(注释3)。所以,女娲创造并细化婚姻制度是不可能的。
&女神的没落和对古代女性的影响:
北欧神话的主体思想是任何的神都和人一样,都是有没落的一天的,都会迎来他们衰败的命运,他们称之为“诸神的黄昏”。
其实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体系中也是这样,长生不老的神仙形象是后来道家的产物。
女神时代的开始,也就同样意味着它的尽头,女神时代的结束对中国女性的未来有什么影响呢?
这个话题酷似一堂政治课上的题目,多少有些没劲,不过如果您想了解近五千年中国女性的命运走势,你必须耐着性子,并一字不拉的把下面的文字看完。
女神时代在上古时代中期就没落了,这种没落实际上就是母系氏族的解体。
母系氏族为什么只是昙花一现?
我觉得是因为男性对于自己在生育中作用的认识来得太晚。当男性终于认识了自己在人口生育中的地位,男性比之女性,就更加具有社会优势。慢慢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取代人口生产而逐渐占据社会主导地位,因为身体条件的原因,男性肯定是生产生活资料生产的主力军。
出土的文物说明,在突出女性性征的女神塑像之后,世界各地都开始制造突出男性的男神塑像。
就这样,男性的时代到来了,而且一来就是几千年。
社会形态一旦转变,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血缘情结转变成为物缘情结甚至金钱情结。“孩子和妈妈亲近”只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现象,而不再具备社会作用。
到后来,情况又恶化了。女性不仅没有掌握物质生产的控制权利,而且还失去了人口生产的主导地位。女性此时由女神沦落为女奴,甚至沦落为妓女,成为男性发泄性欲的工具。
女性性地位的低落,就其实质而言,主要是因为她们没有掌握物资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所有权、生产控制权以及产品分配权。一旦女性由于某种历史的机缘掌握了这些权利,她们的性奴役状态就会顷刻瓦解,她们的地位就会随之提高。吕后、武则天、慈禧太后都是生动的例子。
但不管怎么说,那只是少数。大部分的女性的身份是低下的,他们的生活是痛苦的。
总之一句话,女神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女娲的光辉不能改变后世的一切。
伟人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伟人是万万不能的。
女娲的神圣形象并没有因为后世女性地位的急转直下而改变,因为那是任何历史都无法掩盖的。
对于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
“伟大”
对于她,我只有一种心情可以表达,那就是:
“崇敬”
女娲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女性人物在历史的舞台上即将登场,他们会用一个又一个生动的故事告诉我们,历史不只属于男性。
注释1:此书《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皆署作者为李亢,《崇文总目》作李元,《四库全书》作李冘,估计是字形相近而误写误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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