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公共权力的设立。商朝以商王为首,建立起专制的王权。在他之下有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机构,称为“百官”或“百辟”,还有军队,法律(主要是刑罚)等统治工具相配合。
第四,文字的出现。
1998年发现了商朝的甲骨文,到目前为止,共出土十五万片以上,单字五千多个。经过学者的长期研究,能够认识的大约有一千多字,约占全部单字的1/3左右。其中不仅有象形、会意、指事的造字方法,还有形声字,说明它作为一种文字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了。西周的周公旦曾说:“惟殷先人,有典有册”(《尚书•多士》),典,册就是档案材料和历史文献,是最古老的书籍。
第五,科学文化的发展。
商代已经出现了脱离生产的卜、史,贞人,就是专门从事观察、研究、记录和占卜的人,他们是最早的知识分子,是“儒”的前身。商朝的天文学比较发达,从甲骨文的记载来看,已经产生了早期的历法,并且留下了大量的天文观测记录。此外,农艺、医药、气象等,都有一定的成就。
商王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古国之一,在世界文化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日期:2010-06-26 20:35:41
野蛮遗风
商人刚刚从野蛮进入文明,他们的意识形态和各种制度,习俗,都带有原始性,野蛮时代的痕迹并没有完全蜕化。因而当他们跨入文明的门槛以后,还存在着许多野蛮遗风。最主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神权与“鬼治”。
商人给我们的一个突出印象是神秘和迷信,连青铜器上的饕餮纹,虎形纹等纹饰,也给人以恐怖之感。《礼记•表记》说: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殷人信仰神,引导人民事奉神,把祭祀祖先的鬼魂放在前面,却把礼制放在了次要地位)。
甲骨文中,反映商王从事祭祀活动的内容很多,主要是祭神、祭祖先、祭山河等等,数量最多的是祭祀祖先,也就是祭祀鬼。顾颉刚先生说:
“原来西周以前,君主即教主,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什么政治道德的拘束;若是臣民不听话的时候,只要抬出上帝与先祖来,自然一切解决。这一种主义,我们可以给它起个名儿,唤做‘鬼治主义’”②
顾先生的话,大体上是正确的。但他说“君主即教主,可以为所欲为”,却是值得商榷的。商朝除国王之外,另有一个教主式的人物,有时比国王的权力还要大,商初的伊尹、伊陟、咎单等,就是这样的人物。我们在下一章还要专门说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
第二,血腥的人殉和人牲。
商朝的国王和贵族,有用人殉葬和杀人祭祀的习惯,前者就是人殉,后者就是人牲或人祭。古代用于祭祀的牛羊猪等称为犧牲,人牲就是用人做犧牲的意思。
关于商人盛行人殉、人牲的情况,连孔子和司马迁都不太清楚。只是到了近代,由于考古发掘工作的开展和甲骨文的发现,这件事才大白于天下。
到目前为止,考古工作者已经发掘了三千多座商代的墓葬,凡是大中型的墓葬,也就是商王和贵族的墓葬,多有人殉被发现。安阳洹水北岸侯家庄1001号墓共有人殉164人;安阳武官村大墓有79人;小屯村的妇好墓是个中型墓,也有人殉15人。总的来说,商王和诸侯的大墓中的人殉一般是几十人至一、二百人,甚至有的更多;中小墓中的人殉一般是一、二人至十几个人。这些人殉有的埋在墓穴的地基坑里,有的埋在过道上,有的埋在棺椁周围。有的是‘生殉“(活埋),有的是”杀殉“(杀了以后埋入),有许多无头的骨架属于后一种情形。商人为什么要用人殉?估计目的有几种:埋在地基坑里的,是为了镇压邪气;埋在过道里的是警卫人员,埋在棺椁周围的是墓主生前的嬖倖、姬妾等;按照古代的迷信观念,他们到另一个世界里,仍然需要有人陪伴侍奉和护卫。大墓旁边常有小墓,这是殉葬坑,殉葬的是身分高一些的人,他们死后还要住一个单间。
关于人牲的情况,在考古发掘中,发现了许多祭祀坑,其中的人骨架,就是被活埋或被杀死的人牲。在甲骨文中,也有许多人牲的记录。商人大量杀人祭祀,实在令人震憾。从这些出土实证和甲骨文的记录来看,每次祭祀所用的人牲,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至几百人。有人从甲骨中找到刻有人牲内容的卜辞1992条,共杀害13052人。
当然,从考古发掘中和卜辞中发现的人殉、人牲,不过只是冰山的一角,商朝几百年,一共杀害了多少无辜的人,就无法全面统计了。
早年有些学者,如郭沫若(1892-1978),李亚农(1906-1962)等人,认为从商人大量用人殉葬和祭祀来看,说明商朝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社会,奴隶主所拥有的奴隶数量惊人,否则他们是不会随意杀害那么多奴隶的。其实,这个看法并不正确。古代希腊和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社会,却没有听说他们杀害那么多奴隶干这种事。在他们的观念里,奴隶是可以给他们创造财富的“会说话的工具”,怎能随意糟蹋?就像现在的农民,能随便砸坏拖拉机吗?工厂主能随便捣毁机器吗?因而可以说:商人如此大量杀人,正是奴隶制不发达的表现,是一种野蛮遗风。在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战争中,对于抓来的俘虏,一般有三种处理办法:或者收纳为本部落成员;或者把他们杀掉;或者用作家内奴隶,后者的需要量并不大。商人对于那些氐,羌等异族人或者有血亲冤仇的其他部落的成员并不信任,总觉得留下来是个祸害,而且在奴隶制不发达的情况下,把他们留下来也没有大用,所以才大量杀害俘虏或把俘虏用作人殉和人牲。
但话也不能绝对地这样说。奴隶制不发达,就一定要大量地杀人害命,搞人殉、人牲吗?恐怕也不尽然。不用说外国的情况,就拿周人来说,他们的发展水平比商人还要低,而在这方面却与商人大不相同。著名考古学家郭宝钧(1893-1971)早年著文说:
“殷代而后,此风(指殉葬风)稍戢(音吉,收敛)。辛村西周墓,发现御夫一人,两手背缚,俯身,殉舆旁。又一墓殉一人,屈肢,与犬同葬,在北墓道。另一专坑葬马骨七十二架,车十二辆,无人。汲县战国墓,一墓中殉四人,分列棺之前后左右,皆保首领,殆生殉者。两周墓葬发掘,所见只此六人,较之殷代,所差远甚。”
因而可以说:商人大量用人殉、人牲,既是一种野蛮的遗风,也和这个部族的习俗有关。正如胡适(1891-1962)先生说:
“用人祭祀,似是殷商旧俗。”(《说儒》)
一种习俗,是与一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但处于同一发展水平的人群,不一定都有相同的习俗。
第三,残酷的刑罚。
《礼记•表记》说殷人“先罚而后赏”,表明他们非常注重刑罚。
商代的刑罚很多,《吕氏春秋》说有“刑三百”,可能是夸大其词,但刑罚名目繁多,当是事实。《周礼》所说的“五刑”:大辟(杀头)、墨(在脸上刻纹加墨)、劓(割鼻)、刖(断下肢,或砍足)、宫(割掉生*器官),在甲骨文中都能得到证实。有一条卜辞说:要对一百人施行刖刑,可见用刑规模之大。据古书记载:商代还有炮格(一作炮烙)之刑,就是在铜柱上涂油,下面加炭烧热,令“有罪者”在上面行走,使他坠入炭火中烧死。还有醢(音海)刑,把人剁成肉酱;脯刑,把人处死后做成肉干;烹刑,把人投入鼎镬中活活煮死。这些刑罚都是非常残酷的,尽管有的后世也在用,但其中的若干项目(不一定是全部),最初是由商人首创的。所以荀子说:“刑名从商”(刑罚的名目仿照商朝)。
商朝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源头,给我们民族带来了文明的曙光。可惜这个源头所流淌的水并不那么太清澈,其中夹杂着许多非理智、非人性、有失和谐与温馨的浊流,它作为一种初生的印记,一直对后世发生影响。中国素称“礼义之邦”,但文丨革丨时期红卫兵对付所谓“牛鬼蛇神”的那些花样翻新的酷刑;今日有些被拘留者“躲猫猫”、“俯撑卧”、“自己撞墙”、“喝开水”、“睡觉”、“做梦”等莫明其妙的原因而惨死于狱中或派出所的事例,不正说明商代的阴魂还没有完全散去吗?礼义何在?人性何存?
本章主要参考篇目
1、《史记•殷本记》
2、《尚书•汤誓》、《盘庚》、上、中、下、《无逸》
3、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九《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续考》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