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身花影倩人扶——古代的女子与爱情》
第39节

作者: qiongw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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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小玉传》的结尾并不好说是值得悲还是值得喜。这个女子爱的决绝,恨得同样决绝,爱恨淋漓的一生让人惊叹。她所表现出来的不管是忧虑还是欢喜,大爱还是大恨,让笔者这种习惯了犹犹豫豫唯唯诺诺的人着实钦佩。霍小玉在死之前还是见了李益一面的。那时候的她已经憔悴不已,自知不能久存于世,对李益的千般爱意早在一次次的等待与对他归来的祈求中消磨光了,剩下的,便只是怨和恨。很难理解李益当时的想法,想来当初也是千般万般的恩爱的,不然他不会在她忧虑的时候许下那么多的诺言。亦或者,那些诺言原本就是一时兴起的安慰,霍小玉在李益的眼中,从来都不过是一朵路旁的野花。也对,大概在他看来,她再美、再好、再高贵,都不过是一户家道中落人家的女儿,更何况她的身世似乎并不怎么清白。她这样的女子,与之一时的欢爱是可以的,毕竟是如花似玉;但是与之长相厮守是不可能的。她,能带给他什么呢?说不准还会有各种鄙夷和嘲弄。

  我想,李益不可能真的爱霍小玉。说他动情我是相信的,然而动情不是爱,动心更不是。我会一直坚持,一个男人不肯真的许给一个女人未来,不肯为着这个未来做一些筹划和努力,这个男人便是不爱这个女人,至少,是不是深爱。这样的或许是动心或许是习惯或许是其他什么轻轻浅浅的感情,但是肯定不是爱。试想,假如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又怎么会不想与她在一起一生一世呢?

  所以,不说,不肯说,多半便是不爱了。但是这样的情况并不意味着这一辈子他都是不爱你的,他对你的好感是肯定的,只是那好感似乎还没有强大到让他决心与你在一起。也许等等就好了,真的等等就可能会好的。只是,你是否愿意等呢?
  ——这其实是一场赌博,赌的是自己一年两年的时光与青春,最适合深深喜欢着别人的女孩子。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笔者也并没有想清楚。唯一能肯定的是,一年两年或许我是肯的,三年四年甚至更长,我肯定是不肯的。
  “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夫人何发此言。请以素缣,着之盟约。”
  “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这是李益在与霍小玉正欢爱时候的誓言。誓言犹在,而人与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霍小玉》中说,之后霍小玉曾经想尽办法催促李益回来她的身边,李益百般推诿,每每找出各种借口,各种借口之间都是诸多矛盾漏洞百出,到最后,他终于爱上了别人,连借口都懒得再给她。

  ——所爱的人变心到了这种地步,实在令人伤心。而为了让所爱的人回到自己的身边想尽办法苦苦哀求,霍小玉也实在是爱的过深,爱的可怜。如果是我,自己的心被对方视为弃之如敝履一次就足够了,把头低到泥土里一次也已经足够了,绝不会再有第二次。所以,当一个男人让我伤心一次之后我的爱意便一定会减少,这样一直减少,一直减少,到了最后,爱意所剩无几的时候,便是我所心甘情愿的时候,也是这段爱恋真正结束的时候。我一直觉得,真正的不在意一个人是对这个人毫无情绪,而不是提起这个人之后泪水涟涟或是恨之入骨。只要有情绪就意味着有感情,而我,到时候一定会选择彻底的遗忘,形同陌路。

  爱到极致而不得,所对应的,不该是恨到极致,而应该是决绝的忘记。
  日期:2011-03-04 12:59:43
  所以霍小玉并不成功。这个刚烈的女子,在临死之前说的那番话是那么的悲凉决绝,哪怕是变成了鬼也不会放过他,她一定要让他偿还所欠的情债。
  ——这番话,说的是那么的充满着恨意。
  “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
  ——这是天下多少女子的心声。
  然而不得不说,霍小玉这样的举动只能说明她仍然深爱着李益,唯有在意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对这个人产生情绪,不在意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个无关痛痒的陌生人,恨他、报复他,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在霍小玉的故事中,她一生(虽然过于短暂了)都没有能够走出李益对她的影响。如果说《会真记》中的崔莺莺还有机会摆脱张生的影响,霍小玉则是在没有回头的机会。她死了,而她还活着。这就是两个女子的区别。
  霍小玉太过刚烈,太过要强,也太过看重李益、看重爱情、看重自己。所以,在这两个故事中,最悲哀的是霍小玉,而不是崔莺莺。崔莺莺的故事多少还有些爱情的影子,崔莺莺也至少还有获得一份新生活的机会,而霍小玉确实真正的将自己的一生和自己全部的爱意给了一个男人。更可悲的是,这个男人并没有对她真心。
  当然《唐传奇》只是唐朝的小说而已。小说,自然是假的。但是,从古至今,这样的女子还少么?
  所以,在一段爱情中,付出的过多也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日期:2011-03-05 00:51:03
  第二天了。。。真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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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讲了霍小玉,因为两个故事相似之极,也因为想多说一些故事。下面才真正开始崔莺莺的故事。
  ——其实,笔者更想讲的反而是霍小玉。崔莺莺的故事经过王实甫的改编早已经家喻户晓,基本的故事情节大多数人都是了解的,说多了恐怕会显得十分的啰嗦。而且,霍小玉的脾气秉性更加让笔者喜欢。当然,也仅仅是欣赏,而并不赞同。
  假若不爱,便不再值得为他付出任何东西。更何况霍小玉付出的是生命。
  崔莺莺的故事基本情节不是很复杂。与《西厢记》偶有差别,此处行文全部按照《会真记》来。
  故事的男女主角分别是这样的:

  男主角张生: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
  女主角崔莺莺: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张生稍以词导之,不对,终席而罢。
  张生这个人的描写中,“性温茂,美风容”笔者倒是懒得去评论,因为中国人写文章向来如此,描写人的风度相貌的时候十分没有创意,又最喜欢粗略的描绘或是比喻,像是朦胧的山水画,看不清人物的实际面貌。这一点在《世说新语》中体现的极其明显。所以,笔者一向会觉得,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只要不特别的需要一个人物相貌怪异丑陋,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美风容的,这似乎与我们现代的偶像剧是一个道理。

  在张生的性格描写中更重要的是那个“孤”字。性格孤僻,笔者将这个字做这样的解释。当然这种孤僻与传统意义上的不理人、不合群可能不是一个意义。这里的孤僻可能更多的带着一点清高傲慢的意味。说白了,就是又是一个有着莫名其妙坚持和喜欢讲大道理的的读书人的形象。而且这个读书人更加的典型,也更加的可恶:他“非礼不可入”。或许这样的描写在当时是一个褒义词,在现在看来,在笔者看来,却绝对是一个贬义词。这个人虽然年轻,却已经是满口的仁义道理,活脱脱一个卫道士的形象。

  ——做卫道士也是可以的,只是他又偏偏做不到。这才是让人觉得不喜欢的地方。
  再看崔莺莺。“颜色艳异,光辉动人”,依然是模糊的描写,只告诉你女主角是个大美人,至于没在什么地方、如何美的,便由你自己去想象了。对莺莺的性格有一个突出的描写,那边是张生几次试图和她说话,她都是不肯理睬的,这说明了莺莺羞怯,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不知道元稹这样描写的意图是什么。在我看来,这样性格的崔莺莺在之后肯与张生私定终身足以见得她与张生之间情谊深厚,也更加使得之后张生滞留在外不肯回到莺莺身边显得可恶。我们都说《会真记》是元稹为自己开脱的文章。那么,他为什么不干脆将莺莺写成一个本就是性格放荡的女子呢?——这一点似乎是一个很值得玩味的问题。

  日期:2011-03-05 13: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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