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最后一百年——曾经有过却永远不会再有的时代》
第25节作者:
王者世袭 例如,孔子就是这样认为的。
为了处罚而特意临事制定法律,常常使人们处于无名的恐惧之中。当然,这会造成一种印象:官越大越厉害。
想想我们看过的历史剧就很清楚了,皇上想让谁当官就让谁当官,想杀谁就杀谁。完全是一句话,啥法不法的。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早期就是如此。
因此,公孙鞅把法律公开,应当说是做了一件非常有时代眼光的事。
公孙鞅当时公开实行的是李悝制定的《法经》。
法律这种东西,没有必要自己完全制造,别人的只要好,拿来用就是了。
公孙鞅就是这种观点。
既然魏国的《法经》经过实践证明是一部很不错的法律,我们为何还非要再重新制定一部法律呢?
公孙鞅为了把在秦国实行的《法经》和魏国实行的《法经》相区别,他大胆创新,把名称改了。
魏国称《法经》,我们秦国不称《法经》,我们称《律经》。
把“法”改为“律”,这是重大变化。
其他的变化还有:制定了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连坐法。
何谓连坐?
简单来说,就是把几家看成一个共同体,如果其中的一家中有人犯罪,其他几家不检举告发,那么所有的共同体成员要一同治罪;窝藏坏人的情况同样。
连坐法后来被历史上的许多朝代沿用,可谓开中国恶政之先河。
客观来说,连坐法在许多情况下确确实实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例如,在战场上,没有人敢不努力向前;在乡村,没有谁敢包庇不法分子。
可是,它的恶劣之处也非常明显,它打破了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氛围,使整个社会成为了提防、告密的世界。
在法律改革方面,公孙鞅还有一项重大发明。
这就是轻罪重刑。
即:一个人犯了轻微的罪,也要判处严重的刑罚。
例如,公孙鞅规定:把灰丢弃在道路上的,黥;偷盗马匹者,死,偷盗耕牛者,罪加一等。为了统一度量衡,他规定“步过六尺者有罚”。
公孙鞅同志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以刑去刑,人们只要小的违法行为不做,大的犯罪就可以避免了。
到底公孙鞅的这种做法对不对,仁者见者,智者见智。
但是,不可否认,当今的有些国家仍在实行该项原则。
例如,新加坡规定,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要处罚许多许多新加坡元,其数额高的让你违反一次,两辈子都忘不了。
所以,新加坡成为了世界著名的花园国家。
再如,英美等国家规定,故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食品中添加某某有毒物质的,只要发现一次,罚你个倾家荡产。
所以,英美国家很少有人生产伪劣食品的。
对官吏违法,公孙鞅也毫不手软。
他在变法令中规定: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翻译成现代话,就是,如果官员执法犯法,死罪,不得赦免,而且三族都要跟着遭殃。
除了这个规定,另外一项也很能给人深刻印象。这句话的文言我不写了,现代文意思是说,如果发现官员们犯法,举报检举人员告发成功后,不分贵贱,都可以得到原来这个官员的官职和家庭财产。
呵呵,这可是一项好生意。
当然,如此一来,官员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每天除了兢兢业业地做本职工作外,绝不敢有非分之想。
这一招,也不知道公孙鞅先生怎么想起来的,虽然简单,但是搞得官员们有苦难言。假如这套方法用到现在,谁都不愿意做官了。
公孙鞅的法律改革中还有一项在当时更是疯狂之举。
他规定,“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致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
简而言之,就是不管谁,卿相将军也好,大夫庶人也好,犯罪了同样处罚;从前有功劳,或者做过好人好事,现在犯罪了,照样处罚,一点儿也不能减轻;即使是忠臣,或者是孝子,犯罪了也要根据罪行制裁。
乖乖,这思想!其超前程度,不少于二千年。
这同当时流行的社会观点完全违背。
在当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观点已经深入人心,流行了七百年,儒家学派对这种观点一直非常推崇。
现在,突然一下子,公孙鞅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社会还不引起轩然大波,闹翻天。
在宣布上述法律措施之外,公孙鞅还公布了其他几项规定。
1、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照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这是非常振奋人心的一条制度。
它指出:
任何人,想做官都可以,官场的大门对所有人敞开。只要在战场上勇猛杀敌,立下战功,就有机会。
斩得敌方士兵人头一颗,奖赏爵位一级;想当官的,授予官职,俸禄为五十石。当然,砍的人头越多,官爵越尊贵。二者呈正比例函数关系。
之外,你还拥有和你的官爵相对应的种种特权,如可以有多少个奴仆,能够住多大的宅院,死后坟地里可以栽几棵树等等。
但是,没有军功,上面的这些待遇你都没有。即使你是贵族、官员子弟也不行。
刚才讲的是怎样当上官,以及当上官后的待遇。
任何人进入官场,必须经过这个途径。贵族子弟也不例外。同样,任何人做了官后,待遇也都是一样。
这么个规定法,苦了那些出身高贵家族的公子哥们。他们今后不得不和那些他们以前瞧不起的下层人一起在战场上奋勇作战,否则当不上官。
以前哪有这么辛苦。
那时候,靠着爹娘老子,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就当上了官。上什么战场,那都是下层人干的活。即使真的去战场,也不用为打败仗买单。没有听说过谁因为打败仗被免掉官职的。
现在倒好,没有军功就没有官当,也就没有这样那样的待遇、好处,甚至姓名都不允许写到族谱里。
哎呀,好日子过去了。
在战场上打胜仗并不是当官的唯一途径。
还有另一条路也能当官。
搞好农业。
只要你开垦荒地多,种的庄稼产量高,或者织的布匹多,最低可以免除你的徭役,也就是说,官府安排的修路、挖河、建桥等等杂七杂八的光干活不给钱的事儿你都可以不做了;如果你垦荒成绩特别显著,下一步的奖励措施就是问你是想要个爵位炫耀一下呢还是想要个官做做。
为了鼓励人们大力耕作,新规定连续发布了几十条措施。
同鼓励农业相反,新规定出台了许多压制商业生产的措施。
公孙鞅认为商人们买贱卖贵,不愿从事辛苦的农活,又不重视乡土观念,到处迁徙,逐利而居,对国家发展不利。
于是,他规定,提高酒肉税,加重关卡和市场上的商品税,不准私自贩卖粮食。
这还只是从行业本身上进行的限制,行业之外的措施还有:商人必须向官府登记其所使用的各种奴隶(厮、舆、徒、童)的名字和数目,用来方便官府进行摊派徭役,让这些人进行无偿劳动。
这还不是更绝的。
公孙鞅对商人最厉害的一招是:你经商可以,赔钱不行;如果你因为经商成为了穷光蛋,破落户,那好,官府给你一条路。
这是一条不走也得走的路。
当奴隶。
厉害吧,把商人整到这一步,也可谓空前绝后。
公孙鞅措施中还有一项是针对儒家学派的。
在当时的许多学派中,最推崇周朝制度的是儒家学派。儒家到处宣扬周文王、武王时代如何如何好,现代社会怎么怎么坏,周礼比法律更重要;如果人人按照周礼办事,社会就会大治;国家如果实行仁政,国家就会成为强国,成为王者。
公孙鞅认为,这是胡扯。周礼真像儒家说的那样好,社会就不会有几百年的动荡,也就不会从春秋一直闹腾到战国;国家如果真的按照周礼去做,早晚会被不遵守周礼的国家灭掉。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