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
第7节

作者: 嵩阳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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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说,十里一亭,亭有亭长。亭长手下有二个干活的,一为亭父,一为求盗。
  他们仨的主要工作是接待往来之官吏,兼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闲暇时,他们也练些拳脚(习设备五兵,五兵即弓、驽、戟、楯、刀、剑),实际上这也是他们的日常功课之一。这就是为什么刘邦后来参加造反时,骑马上阵也能舞两下的原因。
  亭长也是长,也可以全面统筹全亭的工作,亭父则侧重日常事务性工作——掌开闭扫除,求盗则专管小偷小摸之类。
  关于秦廷选用亭长的方法,到目前为止,愚尚未发现任何直接而正面的文字表述,但这并不等于说就没有记载。而深入考察这一问题,增加史识、增添史趣是其次,进一步了解秦始皇的建国理念才是最主要的。

  刘邦为什么能够当上亭长,史上没说。而刘邦手下三杰之一的韩信,之所以没能当上“吏”,史书却有明确的记载。
  《史记·淮阴侯列传》说:淮阴侯韩信……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
  根据这条史料,韩信这人既“贫”且“无行”,这是肯定的。
  问题是,这两者是不是决定韩信没能当上“吏”的先决条件呢?
  这不好说,但根据文意,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二者必居其一。要嘛因为穷,没钱买官,要嘛因为人品不良,不得为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换言之,帝国推择基层干部的标准可以有如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家境要好,且人品也要说得过去。
  第二种:单看家境。

  第三种:单看人品。
  除此之外,没有第四种了。
  我们再来看刘邦的史料。
  《史记·汉高祖本纪》说:高祖为人……仁而爱人,……不事家人产业……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
  撇开其他不谈,单说一个“贳”字,意思是赊欠,家里要不差钱能丢面子常去赊酒吃么,穷困潦倒的孔乙已才这么干,可见家计不阔。

  而家境不阔的刘邦竟可以“试为吏,为泗水亭长”,结合上述的分析来看,基本上就可以排除秦帝国推择基层干部的前二种标准了。也就是说,刘邦所以能被推择为“吏”,他的仁厚而爱人,应该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
  另一个有力的佐证是,“三老”这个极具人文色彩的职级的设置。
  由此可证,在治国理念上,秦始皇不仅系念民风,对官风亦是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当然,注重德行的选“吏”标准并不是秦帝国最主要的用人方法,实际上,秦帝国另有一套很重要的用人制度——关于这一点,我们且待后面再说。
  以上就是秦帝国这个家族式企业的肌理结构,其制度之完整,设计之精密,考虑之周到,确实令人钦佩。
  因此,我坚信,下面这句话应该可以代表秦始皇最真实的想法:
  政权的行使不是砌砖,而是雕塑。
  日期:2011-07-06 02:23:56

  第二章他的雕塑
  罪与罚(1)
  石头不是一个生命体,但雕塑却是活的。
  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赋于了石头活着的灵魂。这个人自然就是雕塑家了。
  同样,再完美的制度,如果不去激活它的话,不过就是一些专有名词的堆砌。
  而激活这个设置完美、理念先进的帝国制度,并使之发生效力的,很令人意外,并不是秦始皇,却是一个字:

  律。
  秦帝国的国家形态讲究的是“以刑绳下”,准确地表达应该是以法治国。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已略略谈及。
  不过,说到“以刑绳下”,我们丰富的想象力往往会联想到这几个令人生畏和恐怖的词,比如炮烙、抽肠、活挖人心、五马分尸、片割人肉至死的凌迟等等,老虎凳辣椒水之类还是顶次级的,总之君是暴君,臣是虎吏。
  而在后人的眼里,秦始皇恰就是这样一种暴君的形象。从古至今,一提到秦始皇,就是一通屎盆子,好处向来不多,罪孽却是不少。帝国臣僚也没一个好人,统统是无恶不作、罪大恶及、不顾百姓死活的混蛋。
  事实果真如此吗?
  如果真是这样,自商鞅在秦国确立那个该死的法家制度以来,其命定的酷政性质应该提早结束秦国的政治生命,而不应是指导秦国统一全中国;

  如果真是这样,秦国应该是民怨沸腾,村邑破落,百姓衣不遮体,官吏贪残暴戾,而后群盗横行,暗无天日。而不应是荀况入秦时所见的:民俗朴素,百吏严谨,大官奉法,朝廷清明,政事高效。
  荀况甚至称之为“治之至也”(《荀子·强国》)。
  如果真是这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秦民,早就应该乘秦军主力兵团攻城略地于外,在后院燃起熊熊烈火,将秦宫移为平地,正如后来项羽所干的那样。而不应是心甘情愿地投身军旅,组成强大的被后人称为“锐士”的攻击兵团,在六国的领地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将黑色的旗帜高高插在敌人的城墙上,迎风招展。
  之所以会形成如上痼疾般的偏见,我认为,这应该和中国历史上一项极重要的传统有关。
  那就是鉴古知今。
  首先必须承认,鉴古知今是一项极优良的传统,读史所以可以明智,明的便是古人的错今人不应再犯,这就叫前车之鉴。但具体到王朝兴替之际,新兴王朝为了避免重蹈前朝之覆辙,必有要对过往的历史进行总结,这就有了二十五史的产生。

  而既然是鉴借,当然适用这样一个原则:
  好处不说跑不了,缺点不说不得了。
  这样,学者自然集中火力猛轰前朝。再加上秦廷在施政的过程,确实推行过几项不得人心的政策,由此得罪了一大批,手握“举之可以升天,按之可以入地”之话语权的知识分子,他们对秦帝国自然无旧情可念。
  于是,无限上纲上线,结果是,越批越离谱,秦帝国也就一无是处了。
  那么,秦帝国果真是一个错误的存在吗?

  西方有哲学家说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仅从公元前361年算起,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法家制度在中国生根、发芽,并且发展壮大了140年之久,其间一定有它的合理性。
  这里所说的合理性是指,所谓的历史,他曾经也是一个独立的动感世界,也曾是一个活生生的动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念、自己的激情、自己的生命、意志和情感,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
  在那里,同样充满着色彩、光和运动。
  在那年月,人理应也有好人坏人之分,正如官员有贪赃枉法之人,必也有勤政为民之人一样。
  秦帝国不应只是十恶不赦,他理应也有他闪亮的存在,这才符合辨证法。

  因此,探究这个合理性,尽可能复原那段曾经的生活,这应当是历史写作者的责任,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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