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规则——中国历史博弈的终极解码》
第9节作者:
宗承灏 嘉靖三十九年(1560)趁粤闽赣一带海倭山寇交相蜂起之机,张琏拉队伍起事。我们知道张琏并不是普通的蟊贼,他做过书吏。过去的读书人,内心或多或少都有治国平天下的梦想。张琏也不例外,他决定用将治国的梦想建立在做“盗”的实际行动中。
在建立“飞龙国”的过程中,张琏得到了大埔“贼”杨舜等人的支持,杨舜因而被分封为王。这个被封为三王之一的杨舜,是白堠杨氏六世杨安之孙、七世杨洪之子。
嘉靖四十一年朝廷调集粤、赣、闽三省官兵7万余人分五路围攻,其中一路就是攻打的白堠。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在这场平定张琏之役中,政府军大获全胜“斩级六千六百余级,招降安插男妇一万五千一百余口。”其实这场较量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样的结果。
张琏的“飞龙国”组成人员的成分复杂,很多人都是亦农亦盗,干着杀人越货的勾当,也只是为了贴补家用。也就是说做“盗”,是为了更好地做“民”。他们有自己的局限性,虽然说张琏建立“飞龙国”来实现自己治国的梦想,可作为这些山民,他们并不想和朝廷对抗到底,做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飞龙国”根本无法做到飞龙在天。
在官兵的围剿中,白堠各大姓均受到沉重打击,杨姓、李姓各被杀一百余人,杨舜和他的两个弟弟都在这场战役中被杀,财产被没收。长兄杨尧则隐姓埋名,户籍被安插在饶平县上饶坑背。而其叔父富豪杨淮因与官府配合密切,在花费了大量财产后才得以脱身。
“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县令郭龙冈在大兵镇压张琏起义后,为使当地人服从国家统治,普遍设立社学,积极在乡村推行教化政策。
大埔山民经过官军的多次打击后也认识到,做“盗贼”只能获得一些小利,而对抗官府更要付出灭门灭族的代价。如果放弃兼职,专心为“民”就要找到其它向上的通道和路径。既然向上,就要想办法和官府拉上关系,获得国家的社会资源,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取得控制乡村社会的合法性。而在“学而优则仕”的社会环境下,唯有读书科举一条路可走。
对于读书科举的重要性,在这场平“盗贼”之役中侥幸脱身的杨准有着更为深切的体会。
身为重犯杨舜的叔叔在这次灾难中,之所以能够保全自己,除身为富豪外,相传最主要的是他曾有恩于几个读书人和为官者。
福建龙溪县举人陈令在去潮州府任职通判时,途经白堠,妻子难产,被杨淮接到自己家中,母子得以平安。福建福清县书生陈仕贤、张谷游学粤东时,被杨淮以优厚待遇聘为塾师,但并无学生可教,因而得以专心准备科举考试,考前又得杨淮厚赠。后两人先后考中举人、进士,并任职广东臬司、刑曹。
待续
日期:2010-09-06 08:34:50
在这场官府围剿“飞龙国”事件中,杨淮因其侄子杨舜事受到牵连,在潮州府被通判陈令所开脱。在被送到省里审判时,又得陈仕贤、张谷所救,因而幸免于难,被释放回家。
这些人通过读书科举而取得对国家资源的支配权和地方事务的处分权,使杨淮深刻认识到读书科举的重要性。因此在回家后,他不惜重金建筑了规模宏大的书院——大书斋,并要求自己的子孙一心向学,希望他们不要学习杨舜,要坚持走读书科举为官之路,那才是一个人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既盗且民的两份工,不光没前途,还是一条死路。
白堠杨氏、萧氏等从明代弘治年间起,就有人读书,但效果不是很显著。
参与张琏事件使白堠各姓族人都认识到,不服从官府的传统“盗贼”活动,最终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在这一事件后,白堠各姓明显改变了与官府的态度,读书参加科举的人也越来越多。到了崇祯年间,白堠先后有杨廷纪(崇祯六年)、丘大复(崇祯十二年)等人考中举人,并成为对付地方“寇乱”的一支重要力量。
这有点鬼打鬼的意思,这些考中举人的人,他们中很可能有当年“盗贼”的后人。
明末万历以来,粤东地方动乱不断,寇贼猖獗,其中就有万历十一年(1583年)的程乡“钟大魁之变”等数十起。其中对山区影响较大者有崇祯元年(1628年)的平远苏峻等“五总之变”,崇祯三年的“钟凌秀、叶阿婆、陈蜡烛之变”。他们流窜于粤闽赣之间,地方社会动荡不安。 与官府联系紧密的地方士绅,纷纷组织乡兵进行抵御。
崇祯三年(1630年),平远“五总贼”余党钟凌秀、叶阿婆、陈癞里等率众千余途径白堠、湖寮时,白堠乡兵乘其不备,斩获无算,生擒巨魁吴四舍,斩于教场。而白堠乡兵的兴起,主要是由当地一些儒学之士率先发起的。可见经过七八十年的教化后,白堠人已完全改变了以前的传统,实现了社会转型,一批受过儒家正统思想训练的士绅正在崛起,并成为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他们在用知识改变命运的同时,也洗白了先人们身上留下的“盗寇”印记
待续
日期:2010-09-06 16:52:26
自明末崇祯年间杨廷纪、丘大复考中举人后,白堠科举开始崛起。虽然清初社会局势动荡不已,但白堠人顺应时代潮流,科举仍得到发展,至雍乾年间发展至鼎盛。
自杨舜事件杨淮重视读书科举以来,白堠开始形成重视文教的传统,逐渐积累至深厚的家学渊源。正是由于这些有志之士在动乱中对社会稳定的肯定判断,于社会动乱中反其道而行,在乱世中读书,不断积累,一旦局势稳定,国家开科取士,则占得先机,从而取得成功,为科举的兴盛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明末清初的社会动荡中,白堠人依附粤东地方豪强吴六奇集团,后又随吴六奇归附清政府。在顺治八年清政府任命的第一任大埔县令上任后,白堠人即纷纷参加科举考试。总观乾隆二十年以前白堠的科举,有如下引人注目之处:人数多,数量大,占全县的比重大。据嘉庆九年《大埔县志•选举志》统计:白堠共取中翰林4人,占全县总数的66.7%;进士11人(其中杨姓8人),占全县61.1%;举人共41人,占全县47.8%。顺治年间中举人2人,进士1人;康熙年间中举人7人,进士3人;雍正年间中举人11人;乾隆前期中举人21人,进士7人。
进入清王朝,每次生员考试,白堠都有数人入学。甚至有一年全县共取中秀才12人,其中白堠杨姓竟占了10人。举人、进士考试同样相当突出。同科中举,向为科举佳话,而在白堠,却为常事。在“同堂七魁”之前,白堠人两人同科已4次,三人同科4次,四人同科1次。随着科举人材的崛起,这批士绅在乡居过程中,以正统儒家理念重新整合清初以来的地方社会,从而对乡村社会的变迁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明代嘉靖年间的“杨舜事件”为契机,白堠人改变了传统的亦民亦“盗”的社会形象,逐渐与官府建立起密切联系,读书应考,地方社会开始向士绅社会转型。
随着士绅阶层的崛起,他们在明末清初社会动乱的背景下,推行国家礼教,规范社会秩序,重构乡村社会,不仅使宗族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而且对地方社会的变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实现由“贼巢”到“邹鲁乡”的社会变迁过程中,士绅阶层逐渐控制乡村社会,儒家礼教观念和道德规范成为乡村社会的主导思想,从而使乡村的社会控制形态与社会组织,较之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庶民逐渐用礼教把自己士绅化,民与盗贼的界限也由最初的模糊趋向清洗。为解决所面临的迫切社会问题,封建统治者通过推行国家礼教逐渐接管了地方的宗族权力。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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