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从帝国的兴衰到教会的确立》
第6节作者:
修木读史 每个公民财产的多少,决定了他们参军后能够带上多少装备,也由此划分出不同的等级,据说相关的标准早在王政时期就已经规定好了。一等公民,财产要达到100,000 asses。(有人推算过,这在2007年的美国,相当于资产七万多美金。这个数字,在物品种类与价格与古时千差万别的当今社会,并不是很好理解。我们这样说吧,在人均年产值为四万五千多美金的美国,七万多美金的资产只能算还过得去。)他们组成80个全副武装的大队,开始时称为“百人队”,但是后来人数往往超过一百人。打仗的时候,他们不但配有长矛与刀剑,还有全副盔甲,保护着头部,胸部与腿部,以及圆形的盾牌,算是重步兵,也是罗马军团的主力。二等公民,财产在75,000到100,000 asses之间,其它配置与前一等一样,但是少去了胸部的护甲,盾牌是方形的。三等公民,财产要超过50,000 asses,少去腿部护甲。四等公民要有25,000 asses, 只要带上长矛和标枪。这二、三、四等,每一等组成20个百人队,加起来共60个。到第五等,11,000 asses 就够格,上战场时只要带弹弓与石子,组成30个百人队。剩下的其他连11,000 asses也凑不到的人,算是“无产阶级”,全部归在一个百人队里,除非是危急的情况,基本上不用上战场。他们对城邦的贡献,只要多生些孩子就有了。
除此之外,还有那些为数不多的富豪们,他们不但可以备齐一般的刀剑盔甲,还可以自带马匹,组成骑兵。在方阵之间的较量之重,骑兵并不是主力。波斯人进攻希腊时,曾用骑兵去正面攻击方阵,却在长矛林子前吃了大亏,被刺得人仰马翻。进攻时,骑兵的作用主要是在侧翼骚扰对方,而防守时,骑兵当然也就负有保护方阵侧翼的作用。笔者还记得念小学的时候,那些关于解放前旧社会的课文,会讲上不起学的穷孩子去给地主家放牛的故事。像牛、马这样的大牲畜,不是一般农家可以养得起的。所以,能带马去参军的,要在今天相当于不但从军入伍,还把家里的“宝马”开去做贡献。虽然不是主力,却是难得。这些组成骑兵的公民们,被称为“骑士”,是罗马社会的最上层。其人数不多,却可以组成18个百人队。在总数不到两百个的百人队中,骑士队与一等队加起来就已经达到了98个之多。
上战场在罗马是一种特权,权势阶层愿意为此付出这么大的力气,是因为战争之中有好处。那是在生活条件相当艰苦的文明之初,还没有发明火药,战死沙场的几率并没有比死于其他自然原因的几率高出很多。或者换个角度也可以说,人命并不是很值钱。在古希腊,两个方阵的对垒,获胜的一方死亡率通常约为5%,而负败一方则约为15%。因为士兵身上都有盔甲保护,刀枪的伤害并不严重,除非长矛不幸刺中了暴露的部位。而伤亡最严重的,往往发生在负败的方阵乱了阵脚的时候,退却之中行动不便的士兵们自相践踏。
那时的罗马虽有贫富之分,但是所谓的富贵之家也只是富农或是小地主而已,不少人还自己从事耕作。在土地上谋生活,收获毕竟有限。而外出打一仗,却往往可以收得许多战利品,土地,粮食,农具,牲畜,财宝,甚至俘虏也可以带回来当奴隶。战利品的瓜分,参战的人才有份,而且是论功行赏,等级高的人分得多一些。久而久之,形成的是一个军事化的农业社会。年轻的罗马人从小就接受当兵打仗的训练,年纪轻轻就上过战场,养成勇猛好战的品格,守纪律,听指挥。战争中的勇敢是最为让人称道的品德,富贵家庭最向往的是战争中所赢得的荣誉。这不单单是在古罗马,在古希腊也是类似的情形。就连一代哲人苏格拉底受审判,替自己辩护的时候,也没有夸耀自己满腹经伦,博才多学,却提到自己曾经为雅典上过战场。
到共和时期,参战资格的划分,还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力。城邦里的大事,比如说选举执政官及其他官员,讨论开战、和平等等,都由百人队聚在一起开会投票决定。投票时,首先是百人队队内投票,决定取向。然后才是大会总体唱票,每个百人队派一个代表宣布队内投票的结果是支持还是反对,算作一票。代表着富人的骑兵队加上一等公民,已经拥有98个百人队,也就是98票,超过了半数。所以,城邦里边的大部分事情,是由他们说了算。
日期:2009-04-05 10:49:10
2.6 罗马共和:城邦的“大队部”
罗马有两个专职的审计官,定期将成年男子,按照其家中财产的数目,分成不同等级。到百人队大会的时候,大家就各自照这个级别集合排队。这其中所产生的竞争压力在中国学生来说不难想像,因为我们都经历过中学阶段,老师定期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列表,分成好坏不同的等级。不过,那只是年少时的压力,考完大学之后也就过了这个坎。在古罗马,可是长大成人之后,一辈子都要承受这样的压力与竞争,其中的等级之分还关系到政治与经济利益。
贵族之间的竞争,多半为的是官位。在强调集体精神的罗马,英雄出少年的故事很少见。想要晋身官场的青年,首先要在军中服役十年,之后才可以竞选官职。他得先从最低一级的财务官(Quaestor)做起,监管城邦或是(外出征战的)军团之中的财务,相当于一个会计。如果做得还行,想更上一层楼,可以竞选巡查官(Aedile),负责查看罗马城内的公共设施,比如说市场、庙宇、街道等等。再上一级,则是国务官(Praetor)。每当执政官领兵外出时,负责看守罗马,主持城内日常事务的是国务官。最高的一级,则是执政官,统领城邦内所有军团。这些官位,要一级一级往上做,两级之间要隔上数年。而且各级官职还常常有对年龄的明文规定,所以当上执政官得四十出头。这样做的好处是,当你做到最高一级的时候,已经有了不少做事的经验。坏处则体现在关于恺撒的一则故事之中。据说,自幼雄心勃勃的恺撒一直以亚历山大为楷模。有一次在希腊旅行的时候,恺撒去向亚历山大的雕像致意。当他想起亚历山大在三十岁时已经征服了大半个世界,而三十岁的自己,才当上个最低级的财务官,不禁悲从中来,忍不住失声哭了起来。
罗马官员的数目大多成双成对,为的是让他们互相牵制。早期的数目都不多,财务官是四个,巡查官也是四个。国务官开初只有一个,主要的职责是在执政官外出征战时处理罗马城内的纠纷,倒是有点像法官。后来,罗马征服的范围扩大,需要的官员增多,国务官也有了带兵打仗的任务,还常常担任行省总督,数目不断增加,到恺撒时期共有十六个。随军管理帐目的财务官,也相应增加到二十个。只有地位最高的执政官,数目一直维持在两个。当官的,自然是有地位,有面子,还可以在战后分得更多的战利品,所以愿意出来竞选的人还是不少。相应的,每个官位的任期都有时间限制,除了审计官是五年一选之外,其他官员都是一年一选。而且通常规定,不许连任,也不许同时兼认两个职务。在一个位置做过一任以后,要隔十年才能再来竞选这个相同的位置。所以通常的途径是财务官做完,去选巡查官,然后去选国务官,最后当然多半都是想当上执政官。只是到后来,其他官位都有所扩张,而执政官只有两个,时常有大家为选举执政官而打破头的事情发生。
这一众官员,组成的不是一个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政府机构。从官员的种类上来说,罗马像我们以前人民公社底下的生产大队,有个支书,大队长,外加民兵连长,妇女主任和会计,差不多就够用了。与我们的大队相同的是,大家都是义务服务,不领薪水。从组织结构来说,罗马城邦还不如我们一个生产大队来得严密,官员的职责分配不是那么明确。它没有一个制定政策的核心,官员之间没有多少相互协调。执政官虽然在地位上最高,但是却没有权力号令国务官甚至财务官,因为他们也是各自独立选举产生的,各有各的职责范围,各办各的事情。当然,如果低级官员的某些做法,执政官认为不妥当,他可以出面制止。两位执政官之间,也可以互相否定,这时候俩人处于争执不下的状态,事情就挂在那里,也没有要求说俩人一定要协商个结果,拿出个办法来。设两个最高官员的本意,就是为了让他们可以互相牵制,才不会变成一人专权。
这样的设置可以运行,是因为产生罗马共和的社会是一个规模小,问题较为简单的社会。自给自足的农民,生老病死多半是自己处理,有难处的时候只能靠乡里乡亲相互协助,没有指望政府来管。它不像我们现代社会分工这么细致,关系如此紧密复杂:大学毕业生有没有工作,春运期间能不能买到火车票,奶粉之中的添加剂如何监管,房价高涨之下居民的买房问题,开车的司机应不应该系安全带,甚至一个小家庭之中可以生几个孩子,都得由政府出面,跨部门协调政策规定,找出解决办法。说来,罗马的官员们只是一个村子里,乡亲们选出几个主事的,帮大家张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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