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历朝十大冤案——还您一份剥去虚幻的真实》
第3节作者:
如果石絮 署名庄廷鑨总纂、庄允城主刊、各大名士参编的《明史辑略》甫一问世,立刻受到广泛关注。尤其是大名鼎鼎的当地名士李令皙作序,更让该书身价倍涨。尽管其六两银子一套的价格颇有些昂贵,但销路却一直不错,各大书铺购者如云。一时间街谈巷议,无不以庄氏《明史》为话题,巷闾之间,遍论明廷与清朝是非功过。
与六七年前刚开始修订《明史》时相比,政局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清廷在军事上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浙、闽等东南诸省和云、贵、川等西南边陲一些负隅顽抗的明军和义军也被镇压下去。随着政局的稳定,清朝统治者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思想文化上来。作为异族,统摄一贯视自己为正统、视异族统治为亡国灭种耻辱的汉族士子,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能从思想上压制人们的反清和排满意识。他们深知满族在文化渊源和底蕴上远远不能与数千年之久的汉族文化相抗衡,只有不惜采取高压政策。如顺治十四年就借口科考作弊,接连兴起了“顺天科场案”“江南科场案”“河南科场案”“山东科场案”“山西科场案”,杀了六七十个涉案人员。顺治十七年又颁布圣旨说:“禁士子不得妄立社名,纠众盟会,其投刺往来,也不许用同社同盟字样。”最后还加上了“违者治罪”的恐吓语。
皇帝本意如此,但落实到地方上,在资讯十分不发达的情况下,地方上的反应肯定会慢上几拍。不是经常读史诵经的士子是很难读出其中蕴含的气息的。商人出身的庄氏家族更是不可能从中央的几起案件和态度中察觉出有何不同。庄允城抚摸着印制精美的《明史》,看着书店里不断发卖出去的书籍,听着别人充满崇敬的谈论,心满意足,这既可以告慰儿子在天之灵,更显示出庄家的风雅:我们庄家决非只认铜臭的粗人,也是书香一门。
但尽管如此,仍有博读经史、洞晓世事的名士从表面的和善中察出了不妙。他们就是列名《明史》参订的举人查继佐和贡生陆圻、范骧。正是他们的首先发难,点燃了《明史》冤案的导火索。
查继佐,字伊璜,号东人,浙江海宁人,明崇祯间举人,明亡后,曾参加鲁王朱以海组织的抗清斗争,失败后定居杭州讲学,学者云集,影响颇远。有《敬业堂先申后甲集》《落叶编》《远道编》《罪惟录》等。
陆圻,字丽京,钱塘(今杭州)人,自由聪慧,有神童美誉,尤擅长诗文。其兄弟五人,各有造诣。陆圻是老大,著有《威凤堂集》;老二陆培,崇祯十三年进士,明亡时死于国难;老三陆堦,有《白凤楼集》;老四陆坦,诗文颇佳;老五陆坒,有《丹凤堂集》,在当地很有名望。
范骧,字文白,也是海宁人,以品格高洁闻名。清朝建立后,地方上推举他为贤良方正,坚辞不就。有《点庵集》问世。
这三人在江浙一带名气甚大,时人以与之结交为荣。庄廷鑨在组织人员修订《明史》时,为了扩大书的影响,抬高书籍身价,有意邀请三人参与,但因三人行为乖僻,不与商人交往,就没有发出请柬,就没有征得三人的首肯,直接把他们的名字列入修订者名单,并刊印在书前的扉页上。
首先发现三人名列《明史》的并不是他们自己。范骧有个相交甚契的老友,叫周亮工。周亮工,字元亮,一字减斋,号栎园,祥符人。明崇祯庚辰进士,官御史,是诗人、书画家、篆刻家、鉴赏家,有《赖古堂集》。是当地闻名的名士。周偶尔发现一本庄氏《明史》,看见该书载有李自成进入北京事迹,明朝有降表,并在下面注上了龚鼎孳的手笔。
龚鼎孳(1615-1673),字孝升,号芝麓,祖籍江西临川,后迁安徽合肥,诗文俱佳。与吴伟业、钱谦益并称为“江左三大家”。明亡后,先降李自成,后降清,官至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礼部尚书。著有《定山堂集》等。龚鼎孳为人心胸狭窄,时任清朝都察院左御史,如果知道庄氏《明史》中列自己名字,必然报复。因此,周亮工并极力劝三人赶紧向官府检举,以免无辜受牵连。范骧、查继佐、陆圻大感惊奇,说庄氏与他素昧平生,一声招呼不打就列名其中,肯定是搞错了。三人专门跑了一趟书店,找到那本《明史》一看,果然三人大名赫然在列。翻了翻内容,都认为该书内容虽然有些表述过于偏激,“抵触本朝”,但历朝史书都是贬彼扬己,无可厚非,对此毫不在意。何况在当时,这种借助名人效应宣传书的情况也并非少数,对于被列入书中的名士来说,这也可使自己声名广播,一个为利一个为名,双方各取所需,也并非绝无好处。正因此,范骧甚至还炫耀地对人说:“吾三人参阅有名。”
周亮工却反复警告,说君子不能掠人之美,自己没有功劳就不能列入其中滥竽充数,更重要的是,如果其中有犯禁的地方,我们没有参订,也就不代表我们的观点,这应该向外界和衙门说清楚,应该给学政衙门写一封联名禀帖,声明自己与该书无关。为了敦促三人赶快检举,周亮工甚至替他们起草了呈稿,声明庄氏未经他们同意,擅将三人列为参订者,所言诸事,与己无关。
三人也觉不好再推辞,乃于是年十二月,联合具呈向浙江按察司衙门检举此事,申明备案。按察使衙门对此事爱理不理,说:“文章之事,不便存案。”而司理嵇永福却认为此事不可等闲视之,就拿着呈稿去见浙江学道胡尚衡。谁知胡也很不上心,说:“文章之事,何必存案?贵司以为需要,就烦贵司代批如何?”嵇永福也不客气,就代批几句:“明史一书,非奉旨孰敢擅刻?仰湖州府严查确报,以便详宪题参可也。”批转给湖州府学察明报告。湖州府学教谕赵君宋正闲着无聊,看到批文,即刻行动起来,从而真正揭开了这场文字惨祸的序幕。
日期:2006-10-14 10:33:01
赵君宋,温州人,时任湖州府学教谕。他只是一个拔贡出身,做着这样一个学官,想受贿没人送,想贪污无处下手,只能瞪大眼睛四处寻找机缘大捞一把。上面的命令一到,他就迫不及待地到叶圣基开的书店买了一套《明史》,带回衙中细细审读。因为自己水平有限,又觉速度太慢,他就找来他的学生俞世祯,帮他搜索提取违禁语言。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人找出了几十条悖逆不道的文字、称谓和评论。赵君宋如获至宝,即刻将之报送浙江学道胡尚衡。胡尚衡即着手调查。
庄允城得知此事,感到震惊,但还不至于惊惶失措,一来他觉得这事虽然有些棘手,却不会弄出什么大的风浪,二来他毕竟在商场里摸爬滚打了数十年,做事颇有手腕,三来他与官场并非老死不相往来,也很有些交往。他一面上下行贿,央求现任浙江巡道张武烈责令赵君宋停止行为,一面赶紧派人去书店收回尚未卖出的《明史》,将其中存在悖逆语句的页码抽掉,找人窜改补正,重新刊刻和装订,使之成为一部洁本,仍发往各地销售。同时,为避免再惹出此类麻烦,庄允城带着改版后的《明史》和大量金银,亲自进京拜访在北京通政司衙门主持工作的王元祚。王元祚当初在浙江任守道时与庄允城交谊颇深。庄委托王元祚分别转给礼部、都察院一部洁本《明史》,同时送给三衙门大把金银。通政司、礼部、都察院得到实惠,且书已被净化,就未加任何批驳。因此,后来湖州府推官李焕给《明史》下判状时,就有“既经部、院检察,便非逆书”的官方鉴定。
庄允城心知肚明,通政司、礼部、都察院已默许该书继续通行。他花去大批银子,运用自己的手段和关系,终于将事情摆平,认为自己有了官方的护身符,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此时庄氏《明史》事件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许多心怀叵测之人开始盯上这个非常惹人的敏感物。此事惊动了两位刚从刑狱重释放出来的人物:李廷枢和吴之荣。正是这两位人物的翻云覆雨,弄权作奸,成就了《明史》冤案。
李廷枢、吴之荣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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