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续记:我写的不全是历史》
第16节作者:
睡龙先生 日期:2011-10-17 22:06:31
秀才遇到兵
睡龙先生按:纯系想象作文,请勿对号入座。
浪淘沙•大唐秀才
往事越千年,
秀才耍贱。
生造词语一串串,
听得人头晕向转。
我的个天!
妙手著章篇,
废话连连。
同语反复许多遍,
找不到脑壳洗脸。
谁敢批判?
秀才X,研习大唐法律,精通波斯夷语,任大唐法政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授《明法》专业。一日由长安前往华阴讲学,路遇一赳赳武夫,只见其满身血迹、面色焦躁,乃大兵Y也。
Y见X羽扇纶巾、手戴进口劳力士金表,一派大师、名家风范,所坐专车以“獬豸”为标识,知其为懂法之人。即上前抱拳行礼曰:“有劳先生,可否向您讨教一则法律问题?”
秀才X热情道:“恶夫可死(of couse),当然可以的啦!子曰:学而不厌,诲人不卷。君所开放出来的这样直白的问题之于我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在我看来,真正重要的乃是隐含在这个问题背后的一个关于大唐法学理论以及大唐法学理论在实践中如何践行的颇具操作性的问题。此种问题正是当下学界重视的智性努力和价值取向之一,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我意图探究并欲型构一种知识生产体系和学术传统的焦点所在。故尔乐意作答也!”
大兵Y惶然曰:“先生所言,小可不太明白。或许是俺提问尚欠准确。事情的由来是这个样子的,小人刚才杀、杀、杀了个人……。”
"杀人?"秀才X不等Y把话讲完,更加热情洋溢地答曰:“君所开放出来的这样的问题太过笼统而不具显性特征。杀人,一个经由某个人的肢体或其借助的外物所发出的作用于另一个人的身体之行为,其重要性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人之于人而实施的具有摧毁性和不可逆转性的作用力,而不是人以外的非人为因素作用于人的行为。
坦率地讲,或者是一个男人杀了一个女人,或者是一个女人杀了一个男人,或者是一个男人杀了一个男人,或者是一个女人杀了一个女人,此乃是生物学上的分析性概念。换言之,在社会学意义上讲,乃是和谐的人际关系被杀人的暴力行为所破坏。在法学的意义上说,则是对统治关系的藐视以及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犯,这样的行为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将会不可避免地生发出那种被仿效或被尊奉的世俗可能性。
在上述理论的参照下,我以为,我们这个时代,从比较的意义上讲,乃是一个更趋向于将杀人区分为‘杀人失当’和‘杀人确当’的二分法的时代。当下这样的二分法理论,其学术成就是相当可欲的,且在很大程度上给大唐法律实践开放出一个究竟应当如何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法理学和法哲学问题。不知阁下杀人之行为属于哪种理论所指向的范畴?”
大兵Y惊曰:“啥子‘湿裆’、‘缺裆’、‘裆下’哟?小人征战沙场经年,勇不可挡。杀个把盗贼,岂会吓得尿湿了裤裆?更不会让贼子近身来将裤裆撕缺。只因那贼人见财起意,持刀来抢银子,俺奋力护卫,搏斗中徒手将其格杀。定要在‘裆下’分出个‘杀人湿裆’与‘杀人缺裆’来,则非那贼人莫属。”
秀才X痛心摇首若拨榔鼓一般,长叹吁吁曰:“非也非也。杀人失当与杀人确当,乃刑法防卫理论中开放出来的以供司法实践操行的工具理性。换言之,‘杀人确当’的提法,在一定意义上与‘正当防卫’不是不可以等量齐观的,有的思辩型秀才又称之为‘杀人允当’。‘杀人失当’,在我看来,与‘防卫过当’也是彼此贯通而无质性区别的。此二者,与其表述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毋宁界说为‘杀人确当’和‘杀人失当’来得更为允确,更合符夷语思方和国际语境,其重要性皆在于为司法官处理个案时提供指引性的判准。除此之外,我还要强调的是,或者说我仍想重申的是,防卫理论中最为紧要之处在于‘无限防卫权’,在我看来,该理论赋予每个公民以剥夺那些严重危及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之权利,换句话表达,即进而给予了每一个大唐公民在危急之时有自救的法律保障。此种理论,尽管我更喜欢也更倾向于这一理论之本身,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将此理论经由学术层面向实践层面推进的过程之于我,却是一个令我激动不已的过程,甚至是引领我或命令我思想的过程;之于你,却是一个极具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的法律判准,确凿地讲,甚至可以直接适用在你身上发生的案件之上。”
秀才说得面露红晕、口溅白沫,陶醉得摇头晃脑,继续喋喋不休。
……
大兵不听秀才解说尚可,结果却越听越糊涂,如坠五里云中,忍不住打断话头,道:“先生苦口婆心,以教小可,虽执鞭坠镫,不足以报万一。然小可天资愚鲁,连半句也没听懂。请恕直言,敝人虽出身行伍,也能识文断字。先生所言‘思方’、‘判准’、‘质性’、‘允确’等词,实乃闻所未闻。又如‘开放’一词,吾辈常人理解,乃先有‘开’,再有‘放’,若先有花苞张开,再有花蕊、花瓣放将出来;先有身体的某个特殊部位张开,然后有乌浊之气、丝竹之声放将出来;先将各色笼圈的栅栏打开,遂把里面关的畜牲放将出来,如此等等,而先生说‘问题’也是‘开放’出来的,好像‘问题’跟‘畜牲’一样长了腿也,在脑壳里面又蹦又跳,只要人一打开思想屏障,它便会撒腿奔出,你刚才一席话中,一古脑儿开放出了六、七批畜牲一般的问题,令俺应接不暇。再者,‘换言之’、‘在我看来’一类的承接词,先生也反复用了十七、八遍,绕来绕去,把俺绕得头晕,实难得其要旨。”
秀才听得此言,本来活泼的一张脸一下子僵住,望之若死木头然。旋即转僵为怒,叱道:“好你个泼军门,俺悉心为你宣讲,你却错把好心当了驴肝肺。吾之言语,不说是字字珠玑,也可说处处火花,此乃思想之火花也。若‘型构’、‘智性’、‘开放’、‘经由’、‘当下’,皆我辈思辩秀才呕心沥血之原创,比如‘判准’即判断标准,‘思方’即思维方式,‘质性’即性质或曰本质,‘允确’即中允准确,如此精练新颖之词,岂是一般秀才想象得出?再如“可欲”,源于《道德经》第二章:“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更是高深玄妙,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故要细加品味兼多加运用。至于反复使用转承词语,乃因本人思想喷发,势不可挡。一两句话,岂能道明?不得不用‘换言之’、‘坦率地讲’以及其它等等‘言’和‘讲’,以备叙吾思。人云:‘什么是你的贡献?’俺正力求将这样精妙的语言艺术和其表达的思想奉献给大唐人民以及子孙后代。如此伟大事业,你竟诬说听不懂,这与其说是对法律理论的藐视,毋宁说是对法律学术之反动。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秀才一骂人,说的话倒能听懂。
大兵得知其欲将这样的语言传之子孙,不由得怒火中烧,一改先前恭敬之态,喝道:“你不给俺讲明白,倒也罢了,还要让我们子孙后代也像你这样绕舌说话,简直是罪莫大焉,理不可恕,不揍你不足以平民愤。”说着说着,左手攥住秀才衣襟,右手握成钵大的拳头,作势欲揍。
秀才见状,速道:“壮士息怒。不是我故意这样绕舌,实乃当下学界,平实学风不遭人待见,非得整出些矫揉造作的新词,专门让人读不懂,才能引起学术反响,博得学问深厚之誉,资以成名成家也。此为时势所趋,非老朽之过。还望好汉体察。”
大兵闻言,徐徐松开手指,道:“俺们练武之人,也是一般见识。但凡花哨的动作,虽无实际技击价值,却人人见之而喝彩;实用的动作,土俗平凡,则少有人关注。与你们习文之人相较,原来也是一样。文武之道,仅为媚俗之用,竟能相通。也罢,也罢!不过,最后你总得告知,俺的案件在法律上将如何处置。”
秀才道:“壮士宽宏大量、高风亮节,能放老朽脱走,自当以实相告。这里有一本《大唐律典》相赠,请查看第20条第3款,即知端里。”
大兵右手接过律典,左手手指完全松开。秀才见机,急道一声:“古得掰”,乘车而去。
大兵翻到秀才所指条款,赫然写着: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阅后叹道:“秀才绕来绕去那么多废话,原来仅只如此简单明白的一句。”
得知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大兵毅然决定前往华阴县府自首。边走边吼: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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