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0-31 08:51:19
7.10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译】夫子哪一天哭过,当天就不会再唱歌。
【注】哭:《集注》吊哭也。
【解】上一章讲同情他人,本章就是不糟践自己。上一章指向他人,是仁恕之用,本章指向自我,是仁恕之体。《孟子•離婁下》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飢者,由己飢之也。谁给我讲讲休谟的人性论?我不愿意像民粹主义者一样,动辄以我中华古已有之来表现自恋,但说伟大的思想总有相通之处,这米问题吧?如果说休谟的人性论超越了他的时代,仍然深刻地影响着当下西方的伦理观,那为什么和他极为相似我们的祖先的思想就必须被打倒?后果和代价在上一章我们已经看到了,可怕的是,这才是个开始!虽然孔孟和休谟的差异显而易见,但人生不就是应该乐观一点吗?尽管现实不那么如意。
其实孔孟和告子、休谟是站在相同的原点上,无非告子、休谟更关注原点本身,而孔孟更关注我们该怎样出发。
本章讲一歌(喜)一哭(悲)见乎仁。
日期:2011-11-01 08:53:38
7.12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译】孔子说:如果有办法求取财富,即使是拿着警械维持秩序(城管?)的活儿。我也干。如果没什么路子,我就从事我喜爱的事情。
【注】执鞭之士: 《周礼•秋官•条狼氏》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日知录•街道》:“古之王者,於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
《周礼 地官 司市》凡 市 入 则 胥 执 鞭 度守门.又《周礼•地官•胥师》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
可见无论孔子所说执鞭是市容管理者还是市场管理者,都是城管。重要的是地位都是士。说明这些人还算人五人六的。什么时候开始城管有临时工了?《集解》疏云,……雖假令執鞭賤職。而吾亦爲之。繆協稱袁氏曰。執鞭君之御士。亦有祿位於朝也。可见魏晋时期城管形象已经不咋样了----贱职,但还是比较规范的----有禄位。《注疏》和《集解》注疏内容差不多,说明唐朝也还行。《集注》执鞭,贱者之事。可见在尤其讲究尊卑贵贱的宋儒那里,城管就直接贱者了。大概城管就是从那时成为一种特殊人群。咔咔咔咔咔咔……
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前两章我们说到了休谟,这一章我觉得可以思考一下马克斯韦伯和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特别是马克斯韦伯将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相契合的思维方式。这使马克斯韦伯的理论迅速在西方世界获得了广泛而持久的认同。如果说基督徒需要走出教堂去接受上帝的救赎,而孔子则直接就告诉我们,追求财富只要不违反基本伦理,就是合理的----根本没必要绕那么大的圈子,你的诉求先天就是合理的。新儒家缺少一批余英时这样的学者。钻故纸堆真的是无奈之选吗?
【解】本章讲一个人从事的工作和这个人的品质不搭界。智者利仁嘛。遊于艺嘛。不过说城管也有好人,貌似就太过分了。仔细一想,夫子原来说的是春秋那会儿的事儿。释然。
日期:2011-11-02 08:35:15
7.11子謂顏淵: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侄烧咭病�
【译】孔子对颜渊说:用得着的时候,现成儿的就能拿出来用,用不着的时候,就揣在身上候着。只有我和你有这个东西。子路说:夫子统帅三军,会带着谁?孔子说:赤手搏老虎,徒手过黄河,死了也不后悔,我不会和这样的人共事。我一定会找处理事务怀着敬畏之心,认真谋划以期成功的人。
【注】暴虎冯河:典出《诗经小旻》----不敢暴虎,不敢冯河。《毛诗正义》徒涉曰冯河,徒博曰暴虎。河,在中国的古籍中,河通常专指黄河。
则谁与:历来注疏家们喜欢猜测子路提这个问题的动机。大多认为是子路不忿这个颜复圣,认为自己的长处和颜回也有的一拼。Lz以为猜测不是这个路子,这明显是宫廷戏看多了,走到争风吃醋的路子上了。Lz这样猜-----孔子正在评价弟子们的德行修养,夸过颜回后,子路从自认为属于能力层面的“勇”,请控制评价一下弟子们。孔子的回答就是告诉子路,勇也是德行修养!行三军要做到“遊于艺”而不是“囿于艺”。所以我倾向把“与”解做“赞许”,这和“吾与点也”的与是一个意思。译文只是根据“主流”意见给出。
【解】看来。崇尚暴力的人总是离真正的仁有差距。比如被当代普遍认可的那些伟大的人,诸如圣雄甘地、马丁路德金等,都跟暴力不沾边。
本章讲自己都不爱惜,凭什么爱别人?----又进入人性论的射程了。行三军,正须用大仁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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