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精读》
第54节

作者: 闲得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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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1-03 08:44:31

  7.12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译】孔子说:如果有办法求取财富,即使是拿着警械维持秩序(城管?)的活儿。我也干。如果没什么路子,我就从事我喜爱的事情。
  【注】执鞭之士: 《周礼•秋官•条狼氏》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日知录•街道》:“古之王者,於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
  《周礼 地官 司市》凡 市 入 则 胥 执 鞭 度守门.又《周礼•地官•胥师》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
  可见无论孔子所说执鞭是市容管理者还是市场管理者,都是城管。重要的是地位都是士。说明这些人还算人五人六的。什么时候开始城管有临时工了?《集解》疏云,……雖假令執鞭賤職。而吾亦爲之。繆協稱袁氏曰。執鞭君之御士。亦有祿位於朝也。可见魏晋时期城管形象已经不咋样了----贱职,但还是比较规范的----有禄位。《注疏》和《集解》注疏内容差不多,说明唐朝也还行。《集注》执鞭,贱者之事。可见在尤其讲究尊卑贵贱的宋儒那里,城管就直接贱者了。大概城管就是从那时成为一种特殊人群。咔咔咔咔咔咔……

  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前两章我们说到了休谟,这一章我觉得可以思考一下马克斯韦伯和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特别是马克斯韦伯将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相契合的思维方式。这使马克斯韦伯的理论迅速在西方世界获得了广泛而持久的认同。如果说基督徒需要走出教堂去接受上帝的救赎,而孔子则直接就告诉我们,追求财富只要不违反基本伦理,就是合理的----根本没必要绕那么大的圈子,你的诉求先天就是合理的。新儒家缺少一批余英时这样的学者。钻故纸堆真的是无奈之选吗?

  【解】本章讲一个人从事的工作和这个人的品质不搭界。智者利仁嘛。遊于艺嘛。不过说城管也有好人,貌似就太过分了。仔细一想,夫子原来说的是春秋那会儿的事儿。释然。
日期:2011-11-04 08:52:15

  7.13子之所慎:齊;戰;疾。
  【译】夫子慎重对待的有:祭祀、战争、疾病。
  【注】斋:《说文》戒洁也。就是指祭祀前表现虔诚的一系列行为(在《乡党》中会有一些描述),个人以为是个借代。用来说明子之所慎包括祭祀的全过程。这是由借代的特点决定的。如果直接说“祭”,会很自然地忽略“斋”的部分。用非主体的局部代全体,可以起到强调全体的各个方面的作用。另外,在当时,祭祀行为划分得很细致,有祭、祀、享等不同的名堂,但这些行为的共同之处就是都要以斋做基础。

  战:《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本章第一条讲祭祀,祭祀一方面是儒家的本职工作,慎重对待属于敬业,另一方面,祭祀也是儒家道德修养的重要手段,品行养成的重要途径。而对于暴力或战争,早期儒家持总体批判的态度,即使对自己一再标榜的周武王,孔子也批评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对于周以栗为社主,甚至不惜反复强调“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当然对于暴力,儒家虽然反对,但作为一种现实存在,作为解决现下政治问题的重要工具,当然会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孔子就颇为自许地说过“我战则克,祭则受福”。孔子本人在夹谷之会,隳三都、陈成子弑简公等事件中的表现,以及冉有、樊迟包括子路等在战争中的表现,说明了儒家对军事问题应该是蛮重视的。可能正是这种即从思想上厌恶战争,又不得不从现实的角度接受战争的激烈冲突,形成了孔子慎重对待的内在原因。

  疾:如果说祭祀指向人与超越性存在的天、命、鬼神的关系;战争指向人与现实存在的最残酷社会行为的关系,那疾病就指向人的主体存在自身。对于人类来说,除了战争,疾病就是导致非正常死亡的最大杀手。所以医术在中国历史上得到了无比的尊崇----独称仁术。
  【解】这三项可都是高消费项目。我想大家一定都有体会,关键花了钱还无法预判最后的结果,完全听天由命……
  本章讲仁者应该慎重对待的事---斋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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