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晴,你回到床上去。我打断她的话,抬起头,声音中夹着某些命令的口吻,我知道,我的眼神一定在那一刻透过眼泪都放出了一道光芒。
钟行走过来,他高出我一个头,俯下身,从我手里接过那颗沉重的哈密瓜,然后他轻轻的对着雨晴说,雨晴,你不要出去了,你出去了,我也该走了。
钟行!!!雨晴拧着眉毛,怒嗔了一句。
我瞬间火气大了起来,我对雨晴说,雨晴,我明天要跟林子升一起去一趟贵州,行程大约三个星期,这三个星期你要保重,我回来再来看你。拜拜。瓜要新鲜的时候吃,我先走了。我转身而去,不顾雨晴的阻拦,她在我身后大声的喊了许久,我只觉得那声音仿佛瓷器一般,碎在地上,碎得我特别疼。
我越走越快,最后在楼道里咚咚的跑了起来。
我感觉这个场景我经历过,像极了当初和钟行吵架时我转身而去的那个时刻,只不过,那时候,我是迎着夕阳,而今天,我是背着夕阳。
日期:2012-7-12 19:08:00
17
我迅速关掉了手机。
走进人群中,被风吹干了的泪已经没有了印记。六月的温度慢慢蒸腾,所有事物的边缘都有了一丝游走的痕迹,虚虚实实,仿佛蒸化了一般。公交车里的人三三两两,我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倒数第二排的位置,没有目的地,只是想一直坐着车,一直不停的走下去。我前面坐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我看不见他的脸,他弓着背穿着黑色紧身的T恤,瘦骨嶙峋,有些尖尖的脊柱似是成了一道桥梁,忽然想去拥抱他,紧紧地抱住他,没有任何理由。当我出神的望着他的背影想象着他的容貌的时候,车停住了,一个女孩穿着白色的T恤带着一顶牛仔风格的帽子走上了车,她径直走向那个男子身边,很狂野很夸张的伸出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男子动也未动,扭过脸足足盯住那个女孩几分钟的时间,那几分钟的时间,我都觉得已经停住了呼吸一般。吵架了吗?想要和好吗?
我有些忍不住,想上去说一句话打破这种僵局。
忽然车一颠簸,车子想右边倾斜了一下。我的身子由于惯性向右一斜,本能的伸出右手抵住座位撑住了身体。
等我再抬头时,那男子已经不知什么时候把手揽住了女孩的腰,并且两个人以一种有些倾斜的姿势吻在一起。女孩的胳膊揽着男孩的脖子,白皙的手臂亦男孩的肩膀为支点,高高的支着。黑与白的交融,我发现女孩的牛仔帽子已经不见了。她的长发飞散在从窗户透进的清风中。临近中午十分,阳光打在他们身上,一面灿烂,一面灰暗,我依旧看不见男子的脸,只看见女孩闭着双眼,发丝随着风飘在空气里,他们吻的特别安静,特别唯美。
我幸福的笑了。这个场景,如果也发生在我身上该多好。钟行,为什么我不见你时那么想你,见了你却一顿大脾气。我们回不去了吗?真的回不去了吗?你为什么不再下一个路口出现,只要你上车来,也坐在我身边,即使什么都不说,我也会原谅你。以前的一切全部忽略不计。
我掏出手机,想为他们拍一张照片,却发现,手机已经关机。
算了,美好的事物是需要留在记忆里的。化学与物理的光学仪器的取景框框不下世间最美的瞬间,留在心里的底片才不会发黄。
下一个路口马上就要到了,因为红灯,停了40秒,男子与女孩已经松开了对方,女孩靠在男子的怀里。她的白色上衣隐没在黑色的上衣里。我想我应该下车了,然后我忽然很想在下车之前和他们说一句话,于是就走到他们面前,微笑的说了一句,你们要幸福哦。
然后那一刻,我没有看见任何的惊奇神色,女孩满脸微笑的露出可爱的酒窝,从男子怀里直起身子,说,谢谢。
那男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他的嘴唇忽然抿成一条线,然后很温柔地说了一句,真爱需要磨合,也需要谅解。
我低下头,说,谢谢。
车子停住了,我走下了车子,回头和他们挥挥手,女孩一直看着我,挥着手直到我只看见车的尾部。
真爱需要磨合,也需要谅解。
也许,我和钟行的并不是真爱,我给他的是爱,他给我的只是喜欢。
顺着街道往回走,我数着自己的脚步,如果数到一百的时候,钟行能出现,那么我就原谅他。一步步,数到第99步的时候,我忽然笑了起来,自己这样到底是干嘛,简直就是一个傻瓜。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没有任何挽回的机会。
找公交,回到公司,我想我该是回到现实,逃离这座城市的时候了,这个城市有他的影子,我需要躲出去,清静一下。
日期:2012-7-13 10:05:00
18
街上人潮拥挤,我真后悔走了一条商业街。
经过超市的时候,忽然想起了我是要去贵州的,今天晚上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孩子,那个地方会有很多贫穷的孩子吧。
于是走进超市,在学习专柜那里,买了印着卡通图案的本子,买了可爱的铅笔,绘图橡皮各一百个。我推着车子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见了儿童的小发夹,忽然觉得那些小发夹煞是漂亮,随手抓了几把,又看见好小的芭比娃娃,也抓了几个放在车子里。
推着车走到收银处,才发现车里的一堆东西我用塑料袋无路如何也无法带走。即使我能带走我也只能带到公司而带不到贵州。于是又走到箱包处,买了一个大大的背包。
把自己的小包也塞了进去,不管什么形象问题,背着就走出了超市,出了门,回头看了一眼,在玻璃门上印着一个女子的身形,散着头发,背着大大的蓝色亮绿边缘的背包,穿着高跟鞋,黑色时装,我忽然笑了起来,自从不和钟行联系,自己从来都不顾忌形象了。
如果雨晴看见我,肯定大惊失措,喊着哎呀你这么雷人的样子都敢出来,你不怕吓人我还怕被你吓死呢。
如果肖看见,肯定会会意的走过来,然后拉开我的包,从里面拿出一半的东西,跟我一起分担。还会很欣赏的看着我,说,不错不错,有点旅行者的味道了,呵呵。
我回到公司,站在电梯那里等待。
周围聚集了好多人,我背着包站在最里面。
门开了,人群拥挤,后面一窝蜂的人使劲推搡着我,我又赶紧从里面挤了出来。人群中我难以呼吸。于是,跑向了外面,那里空气都不那么污浊。看着电梯里塞满的人,我深深地摇了摇了头。走向旁边的楼梯口,也摇了摇头,我需要爬到第十二层,那里有我的办公室。可是我身上的背包实在是有些累人。不过,相对于拥挤的人贴人的电梯,我宁愿爬昏暗的楼梯。
楼梯的灯有些昏暗,有些声光控的开关并不怎么灵敏。于是,穿着10厘米的鞋子的我咚咚的就上了楼。走到五层的时候我已经气喘吁吁,不得不停下来休息,恰巧这层楼梯的灯又坏掉了,楼梯最高处有一个小小的天窗,透出的光隔着厚厚的尘土,有些丝丝缕缕的感觉。
我靠在墙壁上,喘着粗气。
忽然想起了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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