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社会的朝代更迭模式》
第17节作者:
振古如兹 《水浒》的广泛流传形成一种下意识的误解:似乎宋朝的农民起义很严重;最大的起义就是梁山好汉们。其实不然,在几个主要的朝代中比较,宋朝始终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农民起义;最大的起义也不是梁山好汉们。
宋朝农民起义的特点是数量较多,但规模小、时间短。就是因为两端的精英有了出路、不参加起义,也就限制了农民起义的政治水平;稍大一些的就被招安了,又很难发展壮大。欧阳修曾经注意到这一情况,说:
农民起义虽然“到处纵横,不知伙数……然独行猖狂,未有谋划”。
“独行猖狂,未有谋划”,那就属于“小毛贼”性质,也就不可能对朝廷有什么真正的威胁。反过来也就意味着,如果欧阳修造反,他是一定要联合、要谋划的。造反者,联合起来、谋划起来,对统治者确实麻烦。所以,能够使欧阳修这样知道联合、知道谋划的人不造反,是宋朝政治的成功之处。
宋朝政治的成功之处不仅在于能够使社会精英平时不造反,还在于朝廷困难的时候能够使他们不乘机作乱。靖康之变期间,朝廷已经不成其为朝廷了,四处逃窜,惶惶不可终日。这时,河北等处的农民纷纷自发组织起义军,但不是反对朝廷、而是抵抗金兵。
宋皇朝能够以养兵作为不读书的社会底层精英的出路,基础的原因还是生产力水平、主要是粮食单产水平提高了,客观条件允许,大家能够勉强吃饱饭。否则,养这么多兵,不是兵造反,就是民造反,还是难得安生啊。下一小节会谈到这个问题。
与两宋末年相比,元朝末年,农民起义军占领江南,皇帝和太子在江北打内战;明朝末年,关内农民起义攻城拔寨,关外满洲八旗势不可挡;满清末年,更是长期内外交困。虽然同样被推翻,但政治技术上还是有高下之分啊。
日期:2009-09-15 21:04:14
27、宋朝“农”的主要出路是租佃制
科举和当兵、招安只能是农民中两端精英的出路,不可能成为大多数农民的出路。宋朝为四民主体的“农”提供的出路是租佃制。
宋朝立国后,实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认可、继承、巩固了中唐以来逐渐形成的以私有为主体的土地所有现状。这种私有为主体,并不是摆脱了国家权力羁绊,不是否定了国家对土地的权力,恰恰相反,是建立在国家有权力无条件获取赋税劳役、但又仅仅有权力无条件获取赋税劳役这样的前提之上的,不可简单等同于西欧那种私有制。咱们中国可能从来就没有过西欧那种私有制。尽管如此,这仍然是自秦汉以来最为自由的土地。
宋朝的土地以私有为主体是均田制被破坏的结果、是为民置产的制度被破坏的结果、是国家向每一个农业劳动力平均授田的制度被破坏的结果,不仅不抑制兼并,反而是肯定了兼并的后果。这种私有为主体是均田制的反动,是反平均主义的,集中表现为国家不再负责向每一农业劳动力、每一农户提供土地。这也就是说,必然存在一部分、甚至是数量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既没有条件读书做官,也没有条件当兵和招安,更没有条件当地主或自耕农。他们的出路,只能是成为马克思所谓“自由”劳动者。于是,宋朝的农民在总体上就成为自秦汉以来最自由的劳动者。
最自由的土地+最自由的农民=租佃制。
太平兴国7年(982年),宋太宗赵光义明发诏令肯定、推广租佃制。《宋会要辑稿》中保存了这份诏令。原文如下:
诸路州民户,或有能勤稼穑而乏籽种与土田者,或有土田而少男丁与牛力者……令农师于本乡里正村耆相度,且述土地所宜,及其家见有种子,某户见有缺丁,某人见有剩牛,然后分给旷土,召集余夫,明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
这里提供土地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土地出租者,耕租土地的就是大大小小的佃户。宋朝的农师是由农户推举、经官府任命的,朝廷命令他们牵头、与里正村耆共同组织双方订立契约、依约分成。这就是租佃制,是宋朝主要的土地经营方式,包括国家(各级衙门、学校、寺观等)直接占有的土地,也是以这种方式经营。
就土地和农业劳动者的结合方式而言,效率最高的方式自然是耕者有其田,其次应该就是租佃制了。宋朝政府通过租佃制给了租佃双方前所未有的自由:土地所有者在按时足额交纳皇粮国税的前提下,取得了完全的土地支配权;土地经营者在按时足额交纳地租的前提下,增产多少都是自己的。土地的产出,前所未有地和土地所有者、经营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了。
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提高。一是积极扩大种植面积,后人熟悉的梯田技术、圩田技术都是在这一时期成熟的。二是努力改进生产,当时的人们已经提出了“用粪犹用药”的农业技术观点,这与20世纪80年代后逐渐推广的精准农业、配方施肥已经相当接近了。产生这样的观点,需要相应的实践,反过来也证明了当时社会的政治关系大致处于一种有利于生产发展的状态。
于是,宋朝的农业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增长。
农业经济状况首先看耕地总量,这是农民积极性的一个基本标志。宋朝的耕地总量最高时为7.2亿亩左右,高于汉唐,与元明清大致相当。满清雍正二年(1724)的耕地总面积也不过723万余顷。如果考虑到版图差别,这可能就是我国历史上耕地总量的最高点。也就是说,宋朝农民种地的阶级性可能是古代社会最高的。
不过,宋朝开垦荒田的数字不可相信。其鼓励开荒的政策有明显漏洞。最初的办法是:“只纳旧租,永不通检”;后来的办法是三免三减:“免三年租税,三年外输税十之三”;再后来等于实行总量控制,税负和耕地面积脱了钩。这就导致每年的开荒数字都有数百万顷,最多的一年居然有524万顷。总觉得这不大可能。
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层面,我们习惯以劳动生产率来说明问题。宋朝的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最高的是太湖流域,亩产为五六石至六七石。以每石折92.4市斤折算,相当于现在的460——646市斤。这一组数字,委实令人难以置信。熟悉最近几十年农村工作的人明白,这个水平放到现代都不能算低。文化大革命之前,中央曾经发布过一个农业发展纲要,其中对粮食单产的要求是:到1967年分别达到黄河以北400市斤、黄河以南500市斤、长江以南800市斤,简称为“过黄河、跨长江”,又简称为“458”、“达纲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这曾经是全国农业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
宋朝的经济发展,主要原因是土地制度以国家所有为主转向以私人所有为主,也可谓是收获了私有化的红利。
不过,这个功劳不宜完全记在宋朝历代君主的头上。租佃制是中唐实行两税制以后、在民间自发产生、逐渐发展起来的。君主们的作用只是顺其自然。当然,统治者能够顺其自然也不容易、甚至很不容易,也应该表扬,甚至应该大力表扬。
日期:2009-09-16 20:55:43
28、宋朝“工”的出路是成为国家雇佣的、挣工资的手工业工人
远古工商业是为了满足君主和官方的需要而出现的,一开始就是以官营为主。上古有“工商食官”的记载,周天子和诸侯手下都设置了专门负责管理官营工商业的工正。春秋战国时,曾经出现过司马迁归之为“素封”一类的规模较大的民营工商业者。秦汉以降,尤其是汉武帝以后,又迅速回归以官营为主。
官营手工业工场的劳动者,最初类似于西方历史上的奴隶,后来如同被迫服兵役、服劳役、到各级衙门当杂役一样,是为官府生产各种器物的匠作之役,是成年男丁对国家承担的义务劳役的一部分。虽然不可以完全等同于西方那种奴隶劳动,但其强制性、奴役性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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